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 聯合康州、佛蒙特州和紐約市府,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訟,告國土安全部(DHS)、移民服務局(USCIS)及聯邦政府,並提出預防性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的動議,阻止公共負擔新規在10月15日生效。此項禁令,在2019年10月11日週五被批准。2019年10月12日週六,移民服務局(USCIS)網站卸下新版的Form I-485,Form I-944-pc ,停止「公共負擔新規」的執行。
郭律師表示:預期聯邦政府將會提出上訴。曾濫用福利、想申請簽證和綠卡的人,應儘早提出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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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師表示:非公民是否會因為接受了聯邦、州或地方的公共福利而面臨不能移民,已經引起了關注。
2019年8月14日,國土安全部公佈了一項"公共負擔不予受理"(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的最終規定。此項規定將於2019年10月15日生效。(見《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12條(a)(4)項) 目前I-485表格(7/15/2019版本)將使用至2019年10月14日(以寄件郵戳為準)。如果是2019年10月15日當日或以後提交的I-485申請,移民局將只接受2019年10月的更新版本。 根據第212條(a)(4)的《移民和國籍法》(INA),綠卡申請人如果有可能成為公共負擔,將可能面臨不准入境美國或在美調整身份。根據《移民和福利法》:社會安全補助金(SSI)、困苦家庭臨時援助金(TANF)提供的現金援助、糧食券(SNAP)、聯邦住房法第八條住房租金補助劵(HAP合同),以及聯邦醫療補助計畫白卡的D計畫低成本處方藥(Medicaid Part D)、白卡(Medicaid)的長期照護,如居住養老院或精神病院等公共福利,糧食券(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住房補助(Section 8)等,已被認定為不利因素。 非用於維持收入的非現金福利和特殊用途現金福利,不受公共負擔規限的公共福利,包括:醫療補助(Medicaid)、免疫接種、傳染病症狀檢測和治療、使用衛生所、短期康復服務、未滿21歲兒童和孕婦和初產婦60天的"聯邦低收入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產前護理和緊急醫療服務、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婦嬰和兒童補充營養計畫(WIC)、國家學校午餐和學校早餐計畫,以及其他補充和緊急食品援助計畫、兒童看護服務、能源援助,如低收入家庭能源援助計畫(LIHEAP)、應急救災、寄養和領養援助、公立學校教育援助、《啟智法》的福利,以及對初等、中等或高等教育的援助、職業培訓計畫、以實物、社區為基礎的項目、服務或援助(如流動廚房、危機諮詢和干預、短期避難所)、"困苦家庭臨時援助金"(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TANF)提供的非現金福利,如兒童保育補貼或交通補貼、已經獲得的現金支付,如第二章社會保障福利、政府養老金、退伍軍人福利以及其他形式的應得福利、失業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