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殘障福利申請,為什麼需要律師協助?
社保殘障福利(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Benefits),主要是給因殘障和疾病導致無法從事全時工作、掙取收入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並且因健康問題已經12個月不能工作,或未來的12個月將持續不能工作。
相關的健康問題,如:關節炎、紅斑性狼瘡、腦損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氣喘、腎病、心臟病、多發性硬化(MS)、神經病變、癌症引發的併發症、學習障礙、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重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躁鬱症、憂鬱症、焦慮症等。
大多生病的人認為自己符合殘障福利資格,就在社工人員的協助下自行辦理。其實,這項申請並不容易通過。郭律師建議:申請人最好一開始就尋求律師的協助,讓律師來保障你的權益。郭律師表示:本所律師的法律和醫學專業知識,能夠幫你表達醫學專家的看法,替你爭取應有的權利,幫助你順利拿到社保殘障福利。
如何選擇你的社保殘障金?
目前美國聯邦政府提供兩種社保殘障金:
一、「社保殘疾保險金」(SSD / SSDI,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or 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Insurance)與申請人擁有多少財產無關。合格標準是看申請人過去五年的工作經歷和報稅紀錄。申請通過,福利將從您被正式認定為殘疾時起回溯一年;
二、「社保補助金」(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主要是給有限資產(個人不超過二千元,夫婦不超過三千元)、無法工作或低收入的18歲以下、無家可歸、重症精神疾病的殘疾人。本所律師會評估申請人實際情況來協助申請人決定應該申請哪一種社保殘障福利或兩種都申請。
郭律師提醒:那些在1996年8月22日或之後移民、現正領取社保補助金者,應盡快入籍為美國公民,以繼續享有補助金。
郭律師表示:很多首次遞交「殘疾申請」的都被拒絕。申請人應該趕快聘請律師,把握六十天之內提交新證據,提請覆議。整個覆議程序將會由不同的人士重新審核案例。應由律師出席聽證會、上訴委員會、聯邦民事訴訟,為你辯護。詳細請預約本所律師,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