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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M1/J1 學生簽證​

F-1/M-1 學生簽證

  1. F-1簽證是簽發給在美國教育部認證的學校,如:大學、學院、專業學校、中小學校、語言學校等就讀的學生。M-1簽證則是發給在技術或職業學校,如:美容,裁縫,飛行,烹飪,舞蹈,計算機操作等就讀的學生。
  2. 外國學生不容許就讀公立中小學。公立高中最多只能就讀12個月,學校必須於I-20註明:學生已支付無津貼補助的教育成本費用,以及學生為此目的而繳交的學費金額。
  3. F-1簽證的居留期長,一般為5 年有效。持該簽證一旦進入美國,只要保持註冊學生身份,居留期可長達8年。
  4. 無論F-1/M-1學生,都必須滿足全日制學習。F-1大專學生,每週上課時間不得少於12 個小時;M-1在職學生,課堂上課,每週不得少於18 個小時;實踐課程,每週不得少於22 個小時。
  5. 請注意,入學新生有120天和30天的規定:
  6. (1) 120天的規定: 學生簽證只能在I-20上學校指定的開學日之前120天內核發。 
    (2) 30天的規定: 所有新生只能在I-20上學校指定的開學日之前30天內入境美國。
  7. DSO必須在學生報到後30天內通知SEVIS。
  8. 持 F-1 簽證的學生,在學校就讀一年以上,可按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在校內打工,或校外實習CPT。畢業後,可以OPT一年或兩年 (STEM)。
  9. 持M-1 簽證的學生,在校期間不可打工。畢業後,可以OPT三個月。
  10. 在校生的OPT 實習申請期限:在課程完成日之前90天到之後60天。為了早日開始OPT,最好早一點拿到OPT 推薦信(OPT recommendation letter),並提出OPT 申請。DSO必須在SEVIS完成OPT推薦的登記。在DSO完成SEVIS登記的30天內,學生得向移民局提出I-765的申請(以移民局收件日為申請日),並附上new I-20 with OPT recommendation letter;倘若I-765被拒,等同OPT被拒,將不能實習,必須離境。
  11. F-1 (on OPT) 的學生若轉系或換階級 (學士轉碩士) ,其OPT和工卡EAD自動終止。(5/18/18移民局公佈)
  12. 根據川普最新行政令,留學簽證、訪問學者和工作簽證等續簽,即日起都必須進行面試。

J-1 交換學生ES、訪問學者EV簽證

  1. J-1簽證,是發給來美學習、進修或從事研究工作的外籍人士,旨在促進教育、藝術、科學領域人員知識和技能的交流。J-2簽證,是發給訪問學者的配偶。
  2. 參加者包括大、中、小學的在校學生;公司機構在職培訓人員;小學、中學和技術學校的教師;高等教育機構任教或從事研究工作的教授或學者;醫療相關機構的專業培訓人員;以及赴美進行旅行、觀測、諮詢、研究、培訓、分享或示範專業知識/技能、參加有組織的民間交流項目的國際訪問學者,來美做短期研究的教授。
  3. 必須有美國的大學或研究機構發給的DS-2019和正式邀請函。
  4. 如果你的DS-2019上有 "到期必須回國居住兩年的限制"(You are subject to two year 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 or section 212(e)),則無法在美轉換身份,成為公民,或拿工作簽證或未婚妻簽證(如H1B、L-1、K Visa),除非你滿足回國居住至少兩年,否則必須先上網申請J-1 豁免(DS-3035)。豁免批下來至少得花3個月。
  5. 轉換F-1/M-1學生身份期間,申請人必須維持有效的J-1身份或其他非移民身份,直到開學前30天內。目前移民局審理I-539轉換身份的申請,至少需要1年。因此,若移民局未能在原計畫的開學日期前批准申請人的轉換身份申請,申請人必須在J-1身份失效之前,取得新的 "DOS-2019" 或轉換成其他非移民身份(如B-1/B-2),以保證合法居留身份的失效日和開學日期之間的空檔不超過30天;否則移民局將拒絕你的轉換身份申請。
















































































B1/B2 旅遊身份轉 F-1/M-1 學生身份

  1. 想要從旅遊身份轉為學生身份,只侷限於持有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或AIT核發的B-1/B-2簽證的入境者。凡使用免簽證計畫VWP入境美國的遊客,將不得在美國延長或轉換身份。
  2. 想在美轉換身份的B-1/B-2簽證持有人,如果領事館或AIT核准你的在美居留期是六個月,最好在入境滿60天以後、4個月以內提出 "轉換學生身份" 的申請。
  3. "轉換學生身份" 的申請,請人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護照首頁、簽證頁、I-94;學校簽發的I-20、SEVIS FEE付款證明;申請人在美旅遊的證明,例如照片、入場卷;銀行存款證明有足夠的經濟支持。
  4. 轉換身份審批期間,移民局只有在申請人開學日期前30天之內一直維持有效的B-1/B-2身份,才能批准轉換學生身份的申請。目前移民局審理I-539 延長和轉換身份的申請,通常需要1年。因此,如果移民局未能在原計畫的開學日期前批准你的轉換身份申請,你必須在B-1/B-2身份失效前先遞交一份 "B-1/B-2身份延期申請" ,以保證B-1/B-2身份到期和開學日期之間的空檔不超過30天;否則移民局將拒絕你的轉換身份申請。
  5. 申請一旦被拒絕,無法上訴。如果你的I-94已過期,你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盡快(通知日起7天或33天內)離境;如果你的I-94尚未過期,你可以發函請求移民官重新考量,若再被拒,為了你下次入境的順利,建議你不要待到I-94截止日才走。
  6. 申請一旦被批准,申請人即可註冊和入學,以學生或交換學者身分合法在美居留;但因為申請人並沒有F-1/M-1簽證,無法出境,因此郭律師提醒學生:凡在轉換身份成功後回母國或出境,應當在離境前先到國際學生辦公室請學生顧問在I-20背面背書,並在再入境前先向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或AIT申請F-1/M-1簽證,以學生簽證入境。
  7. 倘若你在轉換身份審理中離境,移民局將視你的申請為自動放棄,直接否決你的申請。

KAO & Associates,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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